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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审核办理须知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    www.ggjgrf.ggj.gov.cn    2016年03月04日    来源:

    一、办理程序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明细;   

    (三)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北京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规划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规划复函等)(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加盖设计出图章),其中总平面图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经济技术指标,各层平面图应标注建筑面积;

    (六)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工程与建筑物现状分布图(示意图附后);

    (七)如申请易地建设需增加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受理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3号楼504室,联系电话:83083482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咨询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508室,联系电话:63099839

    对外接待服务时间: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申请表

    附件2: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