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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行政审批
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通报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    www.ggjgrf.ggj.gov.cn    2017年05月12日    来源:

2017年第一期)

国机人防〔201735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人防办公室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的总体要求,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机人防〔20178号)。根据工作部署,近期我们对部分在建和在用人防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在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按照依法监管和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双随机的原则,抽查了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等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施工质量,防化设备以及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按图施工情况等。

    (二)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质量监督情况检查。针对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检查了设计文件审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对设计文件审查和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常见问题进行调查。随机抽取、邀请部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对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三)在用人防工程使用情况检查。按照依法监管和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双随机的原则,抽查了中国铁路总公司马连道太平里小区10号楼等在用人防工程,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划平时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散租住人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造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防护结构、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状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防工程不按图施工问题较为突出。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文件批准部门批准。检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经报批,不按图施工,造成了质量问题。例如,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海淀区复兴路12号科研办公用房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擅自取消人防工程预留连通口和防护密闭门,造成了严重的防护结构质量问题,我办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了处理。

    (二)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常见问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的反馈信息、部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统计,形成了《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常见问题》(附件)。

    (三)人防工程使用常见问题。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事关安全,责任重大。检查中,发现部分在用人防工程存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清、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影响通行、未经报批擅自改造、穿墙打孔破坏防护结构、人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检查频次和力度,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明确整改主体及要求、时限;对重大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依据《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

    (二)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定期在中央国家机关范围内通报,并在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公开,接受各单位监督。重点通报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定期汇总通报人防工程设计、施工、使用常见问题。

    (三)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以检查促进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促进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进一步规范。

    请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属的在建和在用人防工程加强管理,并将本次通报情况及时传达到有关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单位。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常见问题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