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建设变更审核办理须知

2019年06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理程序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建设变更申请表;

  (二)人民防空工程变更条件证明材料(规划变更需提供变更前后规划方案及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设计变更需提供变更前后设计方案图纸)。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受理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3号楼504室,联系电话:83083482。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咨询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508室,联系电话:63099839。

  对外接待服务时间: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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